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
报告对当前中国发展水平的定位展现了对中国理念和道路的坚定信心。
过去十年,尽管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日趋严峻复杂,中国依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增长到114万亿元,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比重达18.5%,稳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39800元增加到81000元;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
如习近平所言,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报告对今后中国共产党中心任务的确立折射出从国情、世情出发的务实精神。
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于何为中国式现代化,报告给出了清晰的界定: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称,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立足本国国情,探索适合自己的现代化动力机制和战略。此次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意味着今后中国将既遵循以工业化、市场化、经济全球化促进生产力发展等被各国共同验证了的普遍规律,又注重从自身实际出发有所“扬弃”,摒弃西方贫富两极分化、物质主义膨胀、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
选择中国式现代化,也是因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体现。眼下,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一再升级,保护主义不断抬头,全球供应链多处遇阻。在黄群慧看来,全球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之际,各国民众和平发展的意愿更强,合作共赢的呼声也更高。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式现代化,正是顺应了这一期待。
报告对新形势下实现新任务路径的明确凸显了开放包容的态度。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报告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报告要求“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并提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
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报告明确,中国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反对保护主义,反对“筑墙设垒”“脱钩断链”,反对单边制裁、极限施压。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煜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称,随着中国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也需要打造“升级版”,而实行高水平开放正是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
董煜表示,作为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国发展的蓝图,中共二十大报告字里行间渗透“开放”二字,让全球看到了一个坚持开放反对封闭、坚持互利共赢反对“零和博弈”的中国。这不仅有利于中国与世界经济深度交融,利好中国经济发展,也将为低迷中的世界经济注入新增长动力,稳定经济全球化大局。(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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